2018-10-24 12:16:06
来源:衡东新闻网 | 编辑:侯云驰 | 作者:侯云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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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网时刻10月24日讯(衡东分站通讯员 彭森林)近日,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社会保险扶贫的相关要求,我县为符合代缴条件的贫困人员代缴了2018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,标准为每人100元/年,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计入参保人个人帐户。
据悉,此次代缴范围为16周岁至59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、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计生特别扶助人员和一、二级残疾人员。其中60周岁以上,因未参保缴费导致没有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,由县政府一次性补足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,保障他们都能享受养老金待遇。全县共代缴21732人次,代缴金额为217.32万元,所需资金由县财政负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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